政法聚焦
新疆高院积极推广在线诉讼模式

2020-10-31 11:01:18

新疆平安网讯 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制定了《在线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和《在线诉讼确认书》样式并下发通知要求,自2020年11月2日开始,全区各级法院对新受理案件在立案时或者诉讼中应当向当事人告知在线诉讼的权利义务,并引导当事人填写《在线诉讼确认书》。

为统筹做好常态化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推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广泛应用,新疆法院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在线诉讼平台,全面开展网上立案调解、证据交换、庭审、执行约谈、送达等在线诉讼活动。让更多当事人“一次不用跑”就享受到“指尖诉讼”的便利,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两不误”,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明确填写案件范围。《在线诉讼确认书》的案件范围为民事、行政一、二审、申请再审、再审案件,执行类案件,赔偿类案件。

全区各级法院要向当事人充分说明在线诉讼的优势和法律效果,积极引导当事人使用便捷高效的在线诉讼。

据悉,自治区高院将全力推广在线诉讼模式,提升当事人以及社会公众的知晓度和信任度,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诉讼服务体验。